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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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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问题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该条我们明确可知除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起算时间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外,其他情况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双倍工资的起算首先要明确双倍工资的性质,即是否属于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双倍工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的惩罚性措施,同是具有对劳动者补偿的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故,起算时间不适用法律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即: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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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当中可能遇到过工伤的劳动者都知道,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物力都是比较多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了一定的协议,因此劳动者本身要对工伤认定的请求进行撤销。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是否需要写? 一、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是否需要写?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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