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我们在已经签订了合同时候,并不是能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到,所以就产生了不可抗力的条款;例如受政府封禁政策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我们更加希望签订过的合同有不可抗力的条款。那么,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一)关于约定不可抗力范围。关于约定不可抗力范围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概括式,即不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表现形态,只作笼统的定性规定;第二种是列举式,即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通过列举方式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具体表现形态;第三种是将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即先列举一些不可抗力的表现形态,然后在合同中用概括性的语言囊括所有未尽列举之情况。(二)关于约定不可抗力从属义务不可抗力的从属义务是指在出现不可抗力后,有关当事人是否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的义务和相互合作的义务等。对不可抗力的从属义务的约定,实际上应当包括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在多长期限内,以什么方式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告知对方以及未在约定期限告知对方或者对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获得不可抗力发生的信息应如何处理作出约定。(三)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就是说,并非只要发生不可抗力,就全部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当事人的履约责任、赔偿责任或者其他责任,而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酌量处置。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具有多大影响时,可以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具有多大影响时,可以部分免除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2、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的有关事项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到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实现,该方当事人可以在多长期限内通过什么方式宣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关于约定不可抗力未影响到合同订立目的时的有关事项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并未影响到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目的的实现,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多长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4、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只是暂时的时有关事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的,免责的期限有多长。5、关于决定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和证明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当事人关于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总之,未雨绸缪,就是给自己一个回旋的余地。以上就是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毕竟无法预料的天灾和人祸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只有用更多的方式和途径给自己添加多一把保护伞,才能在面对那么多的不可预测的因素时镇定自若。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一、合伙公司法人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行了。股份制企业贷款不需全部股东签字担保,应提交其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字)和借款授权书。 二、合伙公司的特征 ? (1)生命有限。 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公司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公司的解散以及新合伙公司的...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农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每个银行所需的资料不一样,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代理人除携带以上规定的...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金条款是否还继续有效?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条款是否还继续有效?1、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如果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那么在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将变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极其不合理的,尤其是在继续性合同中,如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法恢复到原始状态。因为租赁事实已经发生了,承租人已经切切实实地占用使用了租赁物,断无时光倒流使租赁物恢复到未被承租人使用的状态。所以现在我国理论界普遍将继续性合同和非继续性合同区别对待,...


·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
      事实上,民间借贷,它是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此外,对于民间借贷究竟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民间借贷受法律的保护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


·别人欠钱不还还不回信息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不回信息怎么办?债务人这种赖账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的介入,可以运用国家强制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考虑起诉对方。收集好证据,走司法途径维权,现在没有财产不代表以后没有财产,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方法后仍未查到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经过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旦发现债务人名下有财产,便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10000元以下的欠款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
      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对于很多学生来讲,由于每个月的生活费有限,而自己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要想购买一款比较昂贵的手机,肯定无法全款支付,此时往往会通过分期的方式进行。那要是大学生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期手机不还款怎么样 1、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


·买家贷款出现障碍
      买家贷款出现障碍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所有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 解决办法:为避免这类纠纷,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


·未经配偶同意夫妻双方不用再替对方还债吗?
      未经配偶同意夫妻双方不用再替对方还债吗?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


·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而对此共同债务,你若单独承担后,可向丈夫提出追偿。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