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年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于年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年底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只要到期了之后而不还钱,那么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向法院提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欠钱不还者必定就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债权人怎么办理债权凭证登记?
      债权人怎么办理债权凭证登记? 一、债权凭证的管理 债权凭证作为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凭证,必须要妥善管理。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二是要设专人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 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 二、债权凭证的登记 债权凭证的登记包...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是自己手里本身没有借条的话,就会觉得不能打官司了。那到底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


·存单质押贷款协议怎么写?存单质押贷款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存单质押贷款协议怎么写?存单质押贷款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存单质押贷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收到刑事赔偿款收据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一、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成立借贷关系。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


·吊销10几年了注销罚款
      会被强制注销的,而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将进入工商的企业信用体系名单。如不及时办理解除法人黑名单,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不能办理贷款,出国以及其他一些和信用...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借贷关系中欠钱多少都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达到法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在公司关于股权的转让有很多,股权转让使得公司管理变得多样了,股权在公司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股东们需要依靠股权来维持自己在公司中的分量,所以就有了在各个公司中的股权准转让活动。那么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也随之产生,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范文 股权转让与原公句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为双倍,在借款中规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是属于高利贷行为,过高的利息也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合法范围内的高利息,可以要求法庭酌情予以调整降低。但是如果没有借钱,却又有借条存在那就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规范的借条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