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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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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太少不还怎么办?
  
  1、协商处理。
  
  2、调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事实上无论借钱的多少,要债的方法都得根据债务纠纷的实际情况分析,虽然对方跟自己借的钱少,但当时借钱的时候还有担保人的话,是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在不同的债务纠纷中可以选择的要债的方法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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