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什么?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确定,没有遗嘱的话平均分割。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性权益,消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等。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该规定,可见我国遗产是指积极遗产。但遗产不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存在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尚不存在但基于其生前行为而在死后获得的财产性利益也属于遗产的范围。遗产只能是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且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人身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与被继承人人身有关的具有专属性的权利义务亦不能列入遗产。遗产具体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其他合法财产等。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也属于遗产的范围。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承包人死亡时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殖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先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等,再就剩余部分分割遗产。二、遗产如何继承、如何转移?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房屋遗产在进行继承的时候,根据不同的继承方式,它所获得的一些继承的份额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是存在着遗嘱继承,那么直接按照遗嘱当中所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
  
  
  


·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购买期房可能相对比购买现房所要花的费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选择购买期房。但实践中,可能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时就会涉及到转让期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购买的期房怎样转让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农村房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


·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


·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政策有哪些
      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政策有哪些?我们一般情况下,在购买商品房之后,都是要进行备案登记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商品房的备案的时候,每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对于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的政策了解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西安的相关的政策的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西安商品房如何备案 在西安市开发办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格式文本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开发商)向房产、土...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补办的过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


·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会作出分割。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房产的,双方可以协商房产由哪一方拥有,这就会涉及到将房产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虽然说在婚姻关系当中,金钱不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是说句实话,在生活当中像存款房产这样的重要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当中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目标。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肯定夫妻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如果离婚的话,就会针对房产存款等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什么?
       我们国家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政府方面的事情都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这也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明确有说明的。对于信息公开方面我们您肯定也非常关心,因为政府办的事情时时刻刻关心我们的利益。那么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都有什么?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