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条件
  
  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通常将商品房现售称为现房买卖。现房是指已经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且已经取得质理合格证明文件,可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简单地说,商品房现售就是销售现房,销售能立即使用的商品房。购买者购买了现房以后,能够马上居住、营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那么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在这七个条件中,前三个条件都是对商品房现售的卖方的要求,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2、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


·房屋赠与税怎么扣
      生活中做各种事都得按规矩走流程,甚至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亲手送给自己最亲的人我们也得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手续办理费用,就在父母想把自己的房屋赠送给孩子们的同时却在担心房屋赠与税怎么扣这个问题,那么这个费用是我们能接受的吗,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流程以及费用吧。 一、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1、签署确认书 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临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给您讲下房屋抵押注销是否要收回他项权证,同时也可以了解注销房产的流程。 一、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
      购买房产属于大宗投资,而很少有人会有足够的资金在婚前购买房产的,因此在婚前买的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万一感情不合而离婚,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


·什么是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在城市里生活会受到很大经济压力,因此租房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通常有些人把房屋转租合同称之为租房协议书,其实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什么是房屋转租合同模板?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_____)房租赁合字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一、小产权房销售构成诈骗罪吗 是构成诈骗罪,小产权房的认定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而言的,是指没有国家土地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一种特殊权属状态下的房屋。根据小产权房的规模和形成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通过房产开发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经过其所在县级政府批准,在宅基地或农村其它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该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特别...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
      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但此时即使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也要做出实际的处理。那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下文中小编就来告诉各位购房者。 一、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要求退房吗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1、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