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实施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表现:
  
  1、侵犯著作权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新刑法第21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
  
  1、选用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2、行政责任形式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
  
  (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就是字库侵权和图片侵权了,企业宣传用的字体、图片等如果不是原创的,侵权的风险就比较大,企业在委托设计公司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所使用的图片和字体等一定是设计公司原创的或者是购买的正版字体库和图片。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 (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3)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例如对于驳回决...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一、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著作权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行为地是属于原告所在地就可以进行起诉。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商标续展宽展期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商标注册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注意哪些事项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


·如何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是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也就是一种需要遵循法律的流程。想要注册商标的人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提出请求,然后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各方面的审核,如果通过了,也就意味着商标的注册是成功的。而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要限定在一年到一年半之间。商标的注册只要成功了,这个商标就可以无条件的用十年,十年以后,就需要进行商标的持续使用权的注册。注册商标的整个流程包括:进行相应的查询、对商标进行审核并对相关的项目进行查证、出示相应的公告还有一些相比之下比...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1、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


·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
       一、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 现实中侵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抢注未注册商标行为 抢注商标行为就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在先使用并已经有相当声誉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抢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的行为。 主观上的恶意性,即注册人明知这是他人的商标,也明知他人未将其注册,而抢先注册商标。这种主观恶意性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判断:①从被抢注的商标来判断。如果被抢注的是公众熟知商标,无论...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著作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


·举报商标侵权立案期限
      七个工作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工商行政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