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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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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平等的分割处理,而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只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
  
  


·如何确定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吗?
      如何确定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吗?在未婚先孕并且生下了孩子的情况下,此时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孩子的父母也是需要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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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婚姻关系那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关键一部分,可是有时候,有一部分夫妻在生活时,可能其中一方就是要和对方离婚。其实夫妻关系有时候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完全是可以沟通协商一下的,但是,就是有一部分人,不给商量的余地,直接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三次都不给判。那么,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一、三次起诉离婚不判离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不是成功,不在于几次起诉,而是在于你的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充分,离婚主要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经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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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的等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   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当事人的收入水平而有所不同,当然这是双方协议不成后由法院判决时依据的标准,如果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可能会有变化。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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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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