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国家
  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但离婚之后并不见得当事人就会心甘情愿的履行。不得不说,现实中有很多人在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都存在耍赖皮的情况。不管是之前协商约定的财产分割,还是由法院直接做出判决的财产分割,统统都不执行。这个时候,区分夫妻之前离婚方式的不同,具体的救济途径也不一样。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2、未离婚之前,与他人短暂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作为婚姻期间的过错,在离婚时,对方可要求赔偿。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二、重婚罪犯罪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一、诉讼离婚和财产会一起判吗?
      一、诉讼离婚和财产会一起判吗? 这个要看自己对于法院的请求来定了。 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 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是否离婚进行判决;如果原告还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其它诉讼请求,法院会一并判决。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


·家暴一方能争小孩抚养权吗
      可以,但有一定困难。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官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夫妻最后就有可能被调解离婚。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离婚调解书,那么这个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呢?当事人签了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怎样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怎么算的?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怎么算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


·一、离婚儿女抚养费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儿女抚养费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二、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抚...


·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怎么办 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该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变更和撤销的情形;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即使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财产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予以变更...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判决有哪些规定? 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


·一、 女方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一、 女方怀孕离婚有赔偿吗?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很多人问起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钱?有哪些流程?今天给您普及一下离婚案件相关费用和流程的知识。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做为夫妻双方的男和女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为你是男的就多收取费用,也不会你是女方就精简了流程。所以此文同样适用于男方。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把责任转由受托人承担。父母离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