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二、公司发行债券有哪些条件
  
    (一)发行主体
  
    1.具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万人民币;
  
    3.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6000万人民币。
  
    (二)资金用途:
  
    1.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更新;
  
    2.生产经营;
  
    3.偿还债务,改善资本结构;
  
    4.支持并购和资产重组等;
  
    5.股票回购。
  
    (三)发行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是否要坐牢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转变,从前购买商品必须要全额付款,但现在却可以进行分期付款了。只要当事人在每一期约定的时间之前按照约定的数额还款,那就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要是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请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1、分期付款逾期不还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2、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在合伙制企业中,几个股东出资建立了企业,分享利润,同时,对于企业的欠款,也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债务在小企业中比较常见。连带债务一旦形成,只要合法,就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是不需要分担的,离婚夫妻之间对婚内债务做出的协商分担协议,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释法原理上都是一致...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有哪些?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和欠条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不存在效力大小的问题,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文件,大部分合同上都约定了债权债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发生。那么在转让合同权利时需要注意什么吗?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请求,那么办理签证等证件的办理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高消费、出国、出境作出限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被...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