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
  
  一、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投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个人财产有哪些
  
  个人资产包括个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及公司资产等。
  
  公司资产是指个人拥有一项生意或在公司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则其在公司所占资产的部分可以作为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也属于个人资产。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两个人结婚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双方也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特殊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什么情况下又是不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才能离婚呢? 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可以离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率逐年增高,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离婚,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财产分割,二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进行判决。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夫妻离婚后,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则拥有探视权。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后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抚养权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2、诉讼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这样的保证书也是要在生效之后才能起作用的,那么婚内保证书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婚内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婚内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婚内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恋人在领取婚姻登记证之前需要在医院经历婚前检查,而在今后的准备孕育宝宝之前同样也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这两个检查是不是同一个检查呢?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请看以下内容。 一、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并不是一回事,医生介绍,女性的优生优育检查可以涵盖婚前检查的全部内容,但是婚前检查是不能够代替孕前检查的。因此,准父母们将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混为一谈是非常的不妥的。婚前检查是男女双方通过一些检查来发...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证明已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诉讼是需要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的,离婚案件中如何证明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下文华律我们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阅读! 1.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


·一、年离婚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年离婚财产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效的离婚协议会产生双方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属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实现,实践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依据上文,离婚协议虽然不适用合同法,但却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联系无效合同的规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需要返还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结婚后,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这里说的情况是很短时间馁离婚,虽然没有明确到底很短到什么程度,是几天还是几个月,但从实践上看,结婚两三个月就提出离婚的话,可能理解为很很短了,而且可想而知,双方在提出离婚前早已发生了很严重的矛盾,共同生活的...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生儿育女不是口头说说这么简单的,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紧密的跟父母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可能孩子以后的人生当中的每一步成长对于父母亲来说都是非常的宝贵的。不过孩子现在不是男女双方之间感情破裂的情况下,能够再继续维持的重要因素了。有些协议离婚的夫妻主要是对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不是特别的了解。 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