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使用无效商标风险有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使用无效商标风险有吗?使用无效的商标肯定是有风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3、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4、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5、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商标就是属于得不到法律所认可的商标,作为公民使用此商标所存在的风险是特别大的,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只要侵犯到了他人的权益,那么受害方是有权利让侵犯者承担所有的损失,所以,无效的商标千万不要使用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于商标侵权惩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


·我国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


·关于商标被抢注的维权方法是什么
      关于商标被抢注的维权方法是什么?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2、已经注...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


·专利侵权有哪几种情况2023
      专利侵权有哪几种情况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也构成生产性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使用性侵权,而只有制造行为的生产性侵权。2、经营性侵权经营性侵权是指销售侵权产品而构成的侵权行为。销售侵权是指明知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而生产制造产品仍然销...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将假冒注册商标列入犯罪行为,对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那在我国,要是行为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如何处罚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如何处罚 1、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


·商标名可以用侵权字体吗?
      商标名可以用侵权字体吗?商标名不可以用侵权字体。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应该使用不会涉及版权纠纷的普通字体,例如宋体、黑体、仿宋、隶书、楷书等。这些字体在我们安装系统的时候是电脑自带的,也就是字体的使用权已经随着电脑和操作系统给予用户了,再用就不算侵权。其实,虽然法院大多数会支持版权方的诉求,但是司法界对于商标字体的版权保护并没有明确、一致的结论。有的案件中,法院认为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求,可以进行整体...


·怎样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怎样确定专利权的归属提到专利,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我国要想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提出申请。而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就要知道这个专利权的归属是怎样确定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介绍。 一、如何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有什么区别?
      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都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软件著作登记权和专利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制度、价值、和保护力度之间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登记与专利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是充分行使并保护自己软件著作权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一旦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可以凭借《软件著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