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交通肇事罪是否能在量刑的时候争取减刑,要看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本身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比如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有悔改表现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在主观上的过失且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造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此时伤者为了了恢复健康,可能需要购买补品费等等,日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也是要对这部分费用做出赔偿的,我们称之为交通事故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支出的费用。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


·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赔不赔精神损害?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您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是寻求交通事故鉴定,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从而主张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肯定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是,还有很多人有疑惑,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我们可以肯定告诉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


·交规中违章车辆怎么交罚款
      交规中违章车辆怎么交罚款?1、如果是开具处罚决定书,或者是当场开的罚单。可以直接到交警处罚单上的指定银行进行缴纳即可。2、如果是超速和闯红灯非现场处罚。我们就要到交警队去处理,是否违章确定后开具处罚决定。之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即可。3、或者我们也可以利用相关app进行缴纳,但是我们需要输入个人信息。二、车辆违章不交罚款的后果主要是: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即凡是机动车都会遇到交强险条例,因此我们都应关注交强险的相关知识并了解,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以及道路安全,我们来了解下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诉讼您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和有关的基础证据,然后到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具体审理您的案件,已给您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当然这其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问题,这个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您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


·一、醉驾抽完血让回家了交警让等通知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一、醉驾抽完血让回家了交警让等通知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吗?只要符合条件就一定会受到处罚。只要血检了就会通知酒驾人去交警队处理的,第二还要等酒驾人血检岀来才能知道到底是饮酒还是醉酒驾驶,才能作出处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转账支票,那么转账支票有哪些特点呢?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清楚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 1、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


·一、调解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一、调解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出具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的,还需要有车辆登记地区的居住证。车辆需要事先处理完毕违章和事故,过户时需要出具机动车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手续,车辆买入票据,还需要车检合格标识在有效期限以内。《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不是自动的。 在制订《物权法》时,已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缴费续期的问题,放弃了“无偿自动续期”的方案,采用了“自动续期”条款,回避了无偿自动续期,为以后的缴费续期,留下了法律通道。目前,尚未制订有关收费细则法规。 二、相关内容拓展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