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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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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4、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二、软件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并收取报酬的权利;
  
  10、部分或全部转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11、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第二十二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其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非专利技术,软件研发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技术也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在计算机软件发表以后,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之前,其他个人和法人组织也不能侵犯软件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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