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代为人对被继承人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代为继承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实际上,就算老人的子女没有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也不一定会失去继承权,因为法律上只是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少分遗产,如果老人的子女失去了继承权,老人的孙子自然也就没有资格继承遗产了。
  
  


·通常烈士抚恤金如何继承
      通常烈士抚恤金如何继承?抚恤金虽不是遗产,但处理时可参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没有第一顺序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人员中分配抚恤金的具体分割应根据权利人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紧密程度、抚养关系等具体情况,法院酌定进行分割《烈士褒扬条例》第三章中“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规定::第十一条,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


·一、遗产事实婚姻可以继承吗?
      一、遗产事实婚姻可以继承吗?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才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能构成事实婚姻,男女双方间有继承权,而且是作为对方配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1)男女双方符合结...


·继承法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作为公民,我们要了解必要的法律常识,学会适时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继承法分为五章,详细介绍了继承的相关规定和法律问题。它的规定,有利于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继承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的正当权益。今天,就来跟您聊聊继承法继承顺序是怎样的,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继承法继承顺序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重婚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重婚生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却不一定就是一方一半,这还要视子女的多少来具体分配。因为除了子女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二、继承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


·继承父母遗产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


·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一、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一、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亲生父母有财产继承权,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对于婚前财产没有立遗嘱的话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老人去世时起遗产就可以开始分配了。且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能说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畴。)如果是的话,那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权的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


·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的,我国关于财产的继承方式具体分为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而继承人在即财产继承协商一致后,最好还是办理一个公证手续。那么这个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财产继承公证书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公证书 (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在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