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需要提供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需要提供什么?
  
  一、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二、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
  
  1.配偶属城镇户口有,应提供失业证,配偶居住农村的应提供村委会失业证明(失业证距离生育前后三个月之外的需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生育期间的失业证明);
  
  2.结婚证;
  
  3.女方户籍本(户籍本上没有明确配偶农业人口或城镇人口的需当地户籍部门的户口性质证明);(4)男女双方身份证。
  
  三、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并提供:
  
  1.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
  
  针对于不同地区,异地生育所需的手续和申报流程会有所差异,但是总的情况来说,相差无几。所以打算异地生育的夫妻最好提前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了解具体细节。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的流程中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股权变更的最终目的,还可以避免日后就手续不全等所引发的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注意要履行完善的文件流程手续,即双方需要在股权转让后的30日内提供如下材料清单,尽快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1、 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 2、 法定代表人...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15年老员工辞退的,如果是依法辞退的,补偿员工15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补偿双倍。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的标准计算,总共补偿12个月;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同样是双倍补偿,即24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员工工作的公司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已经从事工作的人员知道,如果我们进行职称评定、资格考试,或者需要工作收入证明的时候,需要由单位进行员工的工作的公司证明。但是,有很多第一次需要提交公司证明的人员,不知道公司证明怎么开,怎么写?我们将针对公司证明范文为您提供介绍。 一、什么是公司证明 公司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员工如果在工作当中招收到了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那么肯定会耽误自己的工作时间,预留一部分时间来进行治疗和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事情。在这个过程当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必须定期的为职工本人发放工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一、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与工伤津贴是两个概念,工伤期间工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工留薪待遇,简单说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支付的,标...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


·单位路费报销从工资扣么?
      单位路费报销从工资扣么?单位路费报销不会从工资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


·整个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是受伤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那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都是可以提出认定申请的。当然,此时也离不开材料的提供,同时了解清楚工伤认定的流程内容也是很重要的。那究竟整个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整个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有哪些
      不少新进入职人员因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致使许多不法商家乘机压榨,给职业生涯添加不愉快的经历。想要成为一个理智聪明的入职新手,就要熟记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也是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依法要求双倍工资的支付。那么实践中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


·什么情况下私企属于违法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下私企属于违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