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9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上述追诉标准规定了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立案标准,同时可以认定刑法条文中关于本罪数额较大的量刑起点。首先,本罪不以票面数额为定罪的唯一标准,有价票证的数量也是入罪标准之一,采取双罚制,数额累计达到入罪标准或者数量累计达到入罪标准均可以构成本罪。其次,车票、船票的入罪标准要明显低于其他有价票证,可见刑法对于车票、船票的法益保护要严于其他有价票证,这也说明国家对于交通运输领域的管控更加严格。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量刑有两个档次,“数额较大”的量刑档为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的量刑档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9条规定,但就“数额巨大”,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以规定,这就给了法官足够的自由裁量权,目前法院认定标准各有不同。
  
  
  


·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要和您谈的就是人为纵火。那么,关于纵火罪量刑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纵火罪应如何量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哪个?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哪个?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社区,被判处执行缓刑的需要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社区监管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


·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二)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二、公益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公益诉...


·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


·精神病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见,对于精神病...


·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立案是什么意思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


·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判几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快速完善,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可以接受超前消费,信用卡则成为了这些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遭遇到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
      拘役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吗?拘役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是属于刑事处罚,而拘留是属于治安管理的处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二、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