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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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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1)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丧失继承权;(3)不以剥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伤害行为等,不丧失继承权;(4)只丧失对被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不丧失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1)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目的是争夺遗产,如为其他目的或动机,不丧失继承权;(2)杀害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不丧失继承权。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1)被遗弃的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2)继承人须有尽扶养义务的能力;(3)虐待被继承人须具备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司法实践中,一般从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来认定情节是否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须是法定继承人实施,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实施的,则不能剥夺其继承权;(2)须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二、老人能取消子女继承权吗《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从这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保护老年人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在生前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对于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能干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按法律规定处分遗产的方式之一,这项法律规定明确了公民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依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确定其遗产由谁继承,为老年人充分行使其个人财产所有权以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愿望提供了一种法律上的有效保证,有利于晚辈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虽然子女同属第一法定继承人,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之子,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不准其继承遗产,取消其法定继承权。因为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只要所立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进行享受,也可以进行放弃。一般情况下同等顺序的继承人,应该是有同等的继承份额,但是继承人中有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比如说未成年人或者是残疾人,那么继承财产的份额应该多给你一些,属于被照顾人。
  
  
  


·被继承人去世后放弃继承和赠与一样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放弃继承和赠与一样吗?放弃继承和赠与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设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必须处于立遗嘱人危急的情况下,如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可能危及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表达其真正的含义,就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是必须要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当这些紧急情况没有以后,遗嘱人是可以设立书面遗嘱和录音方式设立遗嘱的。这个时候口头遗嘱就没有用了。1、书面遗嘱:设立的条件是必须处于遗嘱人自愿的情况下,并且没有受到威胁和强迫。此外,立遗嘱...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谓的继承开始是指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或者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者应当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一、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在他们之间如何来继承遗产的呢?关于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一、 一次性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 一次性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吗?一次性抚恤金不可以作为遗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延进行了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能否反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按照当事人所立下的遗嘱来发生继承,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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