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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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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转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是尽快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如果出现出借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或进行其他减损自己财产的行为时,这时出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出借人与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实施了放弃债权、处分财产等行为;借款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已经生效;借款人的行为造成出借人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难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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