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4、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5、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二、版权保护是永久的吗我国对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若是属于著作人身权则是永久的,但要是著作财产权的话,则就不是永久的了。(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版权登记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维权,维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方便解决各种版权节分,提供证据。当然,版权本身随着作品的产生就自动产生,不用像商标、专利那样进行申请,但是没有登记,作者就很难进行举证,难以收集证据,无法确定著作权人。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这些问题设置的,作品一旦进行了登记,就有据可依,就会得到法院或者相关机构的认可,方便维权。
  
  
  


·专利权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专利权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


·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发明专利需要写一份发明专利请求书,专利申报之后才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是被大多数人熟知的一种知识产权,因为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在法律上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写一份标准的发明专申请书是很重要的,那么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发明专利申请书表格主要内容 1、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要具体、贴切、简短;2、主要发明...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伪造、...


·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被侵权吗?
      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被侵权吗?不规范使用商标的危害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1、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的民事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拆分、组合、变形使用,如果这种使用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一个新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注册商标未被实际使用,法院即使认定被告构成侵权,在判决被告停止侵权的基础上,对商标注册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往往确定较低的赔...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商标变更和商标更正有什么不同点呢? 一、商标更正 商标更正是指在商标过程中,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 二、商标变更: (一)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1、申请商标续展是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2、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


·商标不同行业算侵权吗?
      商标不同行业算侵权吗?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所以同样的商标在不同行业不算侵权。如果商标已经被申请为驰名商标了,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要看具体情况。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别,甚至类别中的每个子类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属权,这样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该商标是...


·著作权法保护建筑作品可以适用吗?
      著作权法保护建筑作品可以适用吗?可以适用,建筑作品也是拥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


·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需要哪些条件?
      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