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企业并购成本是什么,如何减少?
  
  一、并购成本的内容
  
  并购成本具体包括:交易成本、整合成本、机会成本。
  
  1、交易成本
  
  第一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企业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产品结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成本结构、融资能力等,从而对目标企业作出一个基本、全面的财务评价,并依据这些信息进一步确定并购价格。在有多家企业竞相并购同一企业的情况下,相互竞价必然加大并购成本,此时还要了解竞争对手的实力、报价和竞争策略等因素。一般而言,收集的信息越是充分、详细,信息收集费用越高,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越小,并购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2、整合成本
  
  指并购后为使被并购企业健康发展而需支付的长期运营成本。具体包括:整合改制成本、注入资金的成本。整合与营运成本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难以预见性。
  
  3、机会成本
  
  并购过程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资源,包括资金的输出、物资的调拨、人员的调配,一旦进入并购过程,就很难有充足的资源考虑进行其他项目,因此,并购行为丧失的其他项目机会和资金收益就构成了并购的机会成本。
  
  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全面估价企业的并购成本,以及并购过程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如何减少企业并购成本
  
  (一)直接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加强信息的调查、甄别和利用的能力
  
  并购活动中,信息的透明度及真实性是并购企业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充分的信息来自并购企业自己的尽职调查。通过详细的调查分析,能够发现许多公开信息之外的对企业经营活动有着重大影响的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对信息的综合分析使决策更加明智。因此,为了防止信息不对称给并购企业带来的损失,就要详细调查目标企业在被并购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决策者也必须全面参与企业的并购过程,共同参与重大资产的价值评估。
  
  2、密切关注目标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过程中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 一方面,资产的组合和内部构成形形色色,某些资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对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要严格区别对待,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也要进行有效确认和计量,以使它们更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 另一方面,有的或有负债由于缺少必要的确认条件而往往会被忽视,而且主观操作空间较大,需要科学、严谨地确认和计量。
  
  3、合理评估商誉的价值
  
  商誉作为并购成本的一部分,它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购价格。因此,除了对目标企业的自创商誉要选用客观、公正的方式得出结果外,也要加强对合创商誉的控制。因为合创商誉在数值上就是并购的增值部分,这部分是并购双方协商确定的,是可变部分,并购方可以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努力,以降低这方面的成本支出。
  
  4、选择权威的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评估结果对收购价格的确定也起着很大的参考作用。为了尽量减少误差,也为了减少因评估不准确而增加的并购成本,要选择权威的评估机构,因为权威机构不仅拥有优质的评估队伍,也有着良好的敬业精神。对评估机构的选择包括对经纪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选择,以期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
  
  5、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可以采用很多方法,但并不是每一种都适用。并购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主观判断,但并不可以随意定价,而是有一定的科学方法和长期经验验证的原则可依循的。因此,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注意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的价值类型相匹配、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匹配。
  
  (二)间接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企业并购要量力而行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及发展的内在要求进行并购,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管理要求,也要善于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包括人才资源的优势,努力使存续企业的资金成本、规模成本、管理成本及人力资源成本降到最低。另外,在遵循资本运营效益的增值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的同时,既要防止行政部门的过度干预,又要取得政府的政策支持,以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进行,为企业扩张后的运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2、综合运用各种融资方式
  
  不同的融资方式会带来不同的资金成本,也会带来不同的融资风险,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对风险的判断选择一种融资方式,也可以进行融资方式的组合。即同时选用两种或多种融资方式,在降低融资风险的同时,有效地降低资金成本,为企业的高效率运转提供良好的条件。
  
  3、选择合理的并购方式
  
  不同的并购方式伴随着不同的并购目的,不同的并购方式有着各自的优缺点,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并购动机来选择并购方式。如果企业以追求规模经济为目的,就要选择横向并购,这种方式不仅降低了产品的单位成本,也减少了竞争对手,因为横向并购的对象就是自己现有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如果企业以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就要选择纵向并购,因为这种并购方式让企业实现了纵向生产一体化,减少了市场交易环节及其费用,也节约了很多时间成本;如果企业以分散经营风险为目的,就应选择混合并购,以实现多元化经营。
  
  4、合理编制并购预算,强化预算控制
  
  预算的制定要以并购目标为前提,根据并购目标具体地、系统地反映出企业为达到并购目标而必须拥有的经济资源及其配置情况。对于续存集团公司来说,可以根据被并购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规模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特性进行预算控制,重点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预算的编制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最终由预算委员会批准执行。这样既参照了被并购公司的意见,照顾了被并购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续存集团公司审视其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平衡,从而使预算的执行做到互相配合与协调。
  
  (2)加强预算的控制,使被并购公司明确其经营管理的目标和各方的责任关系,便于被并购公司进行自我控制、评价、调整。
  
  (3)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对成本的控制,将被并购公司的资金运转和预算执行情况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续存集团公司可以随时调用、查询被并购公司的财务成本,全面控制被并购公司的成本管理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并购受多方面要素的影响。其中成本要素最为关键。企业并购成本的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之间是否选择并购。并购的最终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企业以后的更好发展,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企业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并购,建议您可以在线咨询银川律师为您解答。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随着国家新公司法的公布实施,对新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更加简单、程序也更加方便,因此,近两年许多新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但有些公司由于设立人不符合政策制度规定,而业务开展又迫在眉睫,因此,发起人请求自己的亲朋好友挂名担任法人代表,那么,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是不可行的,因为不存在法人只是法人,不参与公司一切事务的情形。1、法定代表人,...


·一、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一、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具体的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分公...


·公司法第211条吊销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第211条吊销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法第211条吊销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当成立了一个公司,不管规模的大小,各部门都应该有相应必要的职务人员,而是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对职工人数要求不高的,可以选择一人任多职的情况,那么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


·公司法高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尽管只是浅显的接触过公司法也都应该知道一个偌大的公司势必有相应的领导阶层来对公司进行统一规划,老百姓对于高管的概念可能只停留在了他们有很高的地位并且能够在公司盈利之后得到很高的报酬,那么,公司法高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高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公司法》规定的企业高管的职位: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CEO)、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常务副总、 独立董事 、董秘、营销总监、行政总监、人事总监、...


·新公司法垫付出资是怎样的?
      在成立公司时,各发起人需要有一定的出资额,确保公司的运营,各发起人也就成为公司股东。出资可以以金钱或是实物或是专利等等形式,也有这样的情况,有些股东垫付他人出资,即某人是股东,但实际上没有出资,这样会如何判断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公司法垫付出资的规定吧。一、抽逃出资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按照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要设立一个董事会,其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合并、分立操作方案等。由此可见,董事会的地位很高,其决议要得到有效落实才行。那么,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时,实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


·最新公司法2023年股东出资有哪些规定?
      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有责任吗?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需要担责。《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掩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请或者不申请,逃避交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对屡次实施前两款做法...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一、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为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二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月日二、成立分公司流程成立一个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流程是差不多的,新公司和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都是先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然后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名通过了最后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