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刑3年一般几年出来?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判刑3年一般几年出来?判刑判了三年,正常是要坐三年牢的。除非在狱中有立功表现等情况来获得减刑,但总减刑期不能超过应服刑期的一半,所以被判三年即便减刑,最少要坐一年零六个月的劳。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二、服刑人员坐牢多长时间以后才可以减刑?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判决结果来服刑处理,对于具体的坐牢时间,是根据实际的服刑期间的表现来进行认定的,但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是可以提前出来的。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


·防卫过当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当我们被别人进行伤害的时候,法院赋予我国公民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我国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时候,一定要有所分寸,因为如果防卫过当的话,对自己是很不利的。防卫过当法院也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防卫过当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一、防卫过当的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


·刑法中如何规定保险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


·无锡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中的暴力程度与抢夺罪的暴力程度是不同的,由此法律对抢劫罪的量刑也就要比抢夺罪的量刑严的多。同时,在不同的地方,关于抢劫罪的具体量刑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您知道无锡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


·金融诈骗罪有哪些种类?
      国家的发展也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与金融诈骗有关的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国家对于金融犯罪一向是严厉打击的,金融犯罪的行为对金融秩序产生了重大的破产。那金融诈骗罪有哪些种类?我们为您整理了金融诈骗的八种犯罪形式,以供您了解。 一、集资诈骗罪 中国《刑法》第192条规定,【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


·录口供不认罪该怎么定罪?
      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除了要寻找到客观的证据以便将其绳之以法以外,还会对其进行审问并期望从嫌疑人口中获得最直接的口供证据,但是也有很多嫌疑人在这个时候仍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否认,那么,录口供不认罪该怎么定罪? 一、录口供不认罪该怎么定罪? 虽拒不认罪,但在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其不认罪并不影响定罪。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


·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行为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防止了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机构的不规范行为。目前,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已出。那么,最新刑诉法刑拘法条有什么内容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刑拘法条的最新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


·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
      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一、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


·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案由和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而且一般直接处以死刑,该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虽然足以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但依法对该行为不单独定罪评价,而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构成情形,被绑架罪所包容。)2、拐卖妇女罪包容强奸、非法拘禁与引诱、强迫卖淫罪( 行为人在实施拐买妇女的犯罪行为过程中,又对被拐买的妇女实施奸淫行为的,该奸淫行为不单独定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