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二、荒山被开垦的要求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 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没有被开垦的荒地使用权并不确定,但是所有权属于集体或者是国家,农民若是想要开垦荒地的,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自己是否满足开垦的条件,若是满足的,农民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开垦请求,只有请求被批准之后,才可以到乡镇地区的相关部门办理开垦的相关手续。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一、什么是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二、征地拆迁的流程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主要分为5个步骤: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


·集体应该怎么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个人或集体通过土地转让或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但是现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复杂,那么集体应该怎么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的土地有五类:  一类土地:嘉定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75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305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6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151元/亩。  二类土地:嘉定镇(长生...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事件很多,其中大部分矛盾都集中在征地补偿款上。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这个和当地的经济生活发展情况、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平邑小三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


·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拆迁的现象存在,以前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出现拆迁,因为城市在发展,对于城市的样貌,以及一些规划等都是有改变的,所以城市的房子如果过于老旧的话,就应该拆了之后重新建设。那么关于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动迁时土地使用证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可要求赔偿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可以为权利人。《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年限概念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具体规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是什么
      很多生活在重庆渝北区的农民,一旦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往往希望尽快的得到赔偿款,但是往往征地的程序特别麻烦,导致赔偿款也迟迟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这时很多人就怀疑是政府工作人员办事不利,其实不是这样的,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确实比较复杂,下面就来为您介绍。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 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第二条 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