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可以探望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看守所拘留探视是否允许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件内容与案件无关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东西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链、绳子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会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当场就会拒收。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二、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实际上当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即是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他就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具体哪个看守所随后会有通知给家属。拘留期间是警方调查取证的时刻,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家属是不允许去探视的,只有委托律师可进行会见。简单说这段时间可进行探视,但只有律师有资格。
  
  
  


·虚假诉讼罪属什么犯罪类型
      虚假诉讼罪属什么犯罪类型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为入罪标准,以“情节严重”作为法定刑升档标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条在明确上述定罪量刑标准时主要把握了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注意惩治犯罪与保护诉权并重。有观点认为虚假诉讼罪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并被受理立案,就破坏了司法秩序,也就构成了犯...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和二个轻微伤怎么办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和二个轻微伤怎么办?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二个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但会被治安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 教唆犯如何定罪
      我们发现在共同犯罪当中,除了有主犯、从犯、胁从犯外,有些时候还存在教唆犯。于是有的人就直接认为教唆犯就一定属于共同犯罪。那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这是很多人都容易弄错的地方,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吗教唆犯不都是共同犯罪人,这个问题需要由共犯人的分类来回答:按照共犯当中犯罪人的作用为标准划分,共犯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按照共犯当中犯罪人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共犯人可以分为实行犯、...


·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2023
      一、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 乱...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判处拘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是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的惩罚。而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判处的惩罚措施,是针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从时间上说,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而拘留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数个违法行为并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天。 从执行机构来说,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每个月可以...


·抢夺未遂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可以。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概念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


·共同犯罪谅解书的法律效力?
      谅解书是起诉方和被告之间协商达成谅解的书面证明,约定对被告人所犯的部分刑事责任不追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谅解书的好处,但是法院在对案件审理时,谅解书可以作为减轻被告人刑期的依据。那么 共同犯罪谅解书 在形式案件起到的作用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共同犯罪含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条件有三:一是二人以上,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公司),当然要排除该罪名没有...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些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害...


·法律规定17岁可以判死刑吗
      通常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但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虽然犯罪情况很恶劣,但最终也是没有判死刑的。需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不适用死刑的情况,那其中17岁可以判死刑吗?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17岁可以判死刑吗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也即是说,下面的这类人不适用死刑: 1、 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


·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外出工作的时候被卷入了传销之中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还可能因此而影响了家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甚至在融入组织的时候还会诱骗家人也加入传销的队伍之中,所以国家在对某些疑似传销的组织中会严格审查。那么,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