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这里先说行政责任,是因为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除非是意外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有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接受警告、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根据长期办案的经验,其实大部分当事人尤其是肇事方宁愿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愿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指对人员伤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害牲畜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担。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个赔偿责任的问题,即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导致了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导致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部门会出具一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一个划分,可以作为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证据,具体的赔偿数额则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去法院起诉审判判决的方式来解决。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责任的认定只是一个民事诉讼的证据,而并非是赔偿责任的一个最终根据,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如果有相反的充分的证据是完全可以推翻的。另外,出现民事责任时,意味着必然会有一方或者双方承担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哪些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若因交通事故发生才受伤的公民,并不是事故的责任人,那么在经过治疗之后,伤者就可以带着医院开具的住院费等的票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获得赔偿金的请求。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伤残等级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


·新车可以只能买交强险吗
      交强险是强制的,其他车险根据个人需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车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出具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的,还需要有车辆登记地区的居住证。车辆需要事先处理完毕违章和事故,过户时需要出具机动车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手续,车辆买入票据,还需要车检合格标识在有效期限以内。《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正确么
      随着我国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车辆保险事业越发变好。我国在机动车办理保险上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道路交通强制险,这样的做法为的就是保障车辆的后期赔偿。如果机动车出现事故,那么必须得根据相关车辆定损后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此,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正确么,交通事故物损该如何定,今天,来给您做解答。 一、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不是定损单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议书是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当今社会,由于交通事故的频繁的发生,安徽省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定。每一年的项目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是相关的参考标准会有所差异。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安微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如果产生了医疗及抢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一般赔偿几十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的情形都是什么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 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 2、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


·法律规定货车非法改装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货车非法改装怎么处罚?货车非法改装的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