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喝酒开摩托车交通事故会几年?
  
  喝酒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判处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喝上酒以后,不管是开摩托车还是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几率都非常的大,至于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的这个问题,这要看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的态度了,如果积极配合处理,也取得了受害人谅解的,是可能判处拘役的。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最基本的社会生产经营关系引发的纠纷,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劳动争议发生后有人就喜欢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那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具体的实施条例,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车祸赔偿标准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2、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


·一、交通事故损伤鉴定书多久出具?
      一、交通事故损伤鉴定书多久出具?据相关规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一些交通大队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仍然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还是让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交通事故都避免不了发生人员伤亡,在对伤者进行救治后,交警部门就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勘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都有哪些标准?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描述。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死亡的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死伤者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压死怎么判罚? 两者都有责任,需要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里城里的人民能支配的人均收入)来做为标准然后在乘以伤残系数(伤残系数就是根据受伤的严重性来划分的)再乘以赔偿的年数。赔偿年数也是有年龄要求的,一般在60岁以下的,其赔偿的年数为20年。 交通事故颅内出血伤残几级交通事故颅内出血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别。交通事故伤...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 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时候可能会支付一定的补偿。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标准: (一)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标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10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