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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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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无效婚姻构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显然后两者一般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至于属于重婚类型的无效婚姻,《刑法》上的重婚与《民法典》上重婚概念不同,区分的关键是当事人主观上是否为故意和社会危害程度,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本身也是受害者,没有重婚的故意,不应受到刑罚处罚。因此,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主要是看重婚行为者的是否主观故意和情节轻重,如果重婚行为情节轻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二、无效婚姻怎么处理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3、当事人以《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无效婚姻的种类是多样的,虽然此类婚姻关系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案件时,更多的是宣告婚姻关系无效,而不会随意的就以重婚罪为由判处与离婚案件有关的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不能将无效婚姻与重婚罪等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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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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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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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沈阳抚养费标准,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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