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之前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起诉之前的抚养费法律规定是什么?起诉之前要求主张抚养费用的,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生活状况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的。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有要求父母给抚养费的权利:(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二、抚养费变更的规定是什么?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生下孩子之后就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这是属于他们应当尽到的一项义务,即使是父母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也需要对孩子的教育费用进行支付,具体的抚养费用需要考虑到当地经济状况。
  
  
  


·公证小孩抚养权在哪里办理
      带着相关证件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如何分割?
      离婚率在近几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在近十二年都持续攀升。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无疑成为了所有人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关于婚内财产 新婚姻法是规定如何进行分割的呢?接下来,本文会为你进行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解答。 一、法定夫妻婚内财产范围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返还彩礼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以下理由: 1、结婚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接受彩礼是以日后缔...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此时该公民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补偿还是国家赔偿呢,换言之,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
      婚姻是建立在两个人感情基础上组建家庭的结合方式,可一旦感情不和势必有一方会提出离婚。两个人无法达成协议共识,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法院又如何判决此类案件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具备哪几种条件下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的。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


·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家庭暴力怎样证明?据调查,很多婚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而实践中,受害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那么实践中,家庭暴力怎样证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在什么条件下启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得根据具体案情来分配。 1、假如诉讼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诉讼请求当事人都能联系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并且不适用延长。正常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月内可以开庭的。 2、如果案情复杂,例如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


·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也是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那这个时候如果自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


·起诉离婚有费用吗,要多少钱?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而在这个离婚较为频繁,诉讼离婚程序也较为复杂的时代,诉讼离婚费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您关注。那么,起诉离婚有费用吗?要多少钱?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


·起诉离婚要证人吗 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
      一、起诉离婚要证人吗起诉离婚可以不需要证人。双方都同意的话协议离婚即可,不需要证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会准许离婚。起诉家庭暴力才需要证人。可以去医院做鉴定,证明是被打后的伤。但是需要证人证明是丈夫那边打的。这样基本上一次就能离了。如果没有证人也可以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就半年后起诉第二次。总是能离掉的。二、离婚案中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此问题是当事人比较关注也是经常发生在离婚案件中令人困扰的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