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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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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二、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如何区分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现如今,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了。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女婿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司法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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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都会由于对财产分配不满而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一定的财产分配原则,对离婚财产作出合理的分割。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会由于不执行判决书而被法院强制执行,那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说明。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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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重婚罪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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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而通常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可能达成一致,然后就以调解的方式离婚,这样就不用进行离婚判决了。但是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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