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二)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三)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四)其他条件比如说明书需要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公开充分等。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二、专利申请成功后享受哪些法律效力?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申请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2年半以上的时间,因此建议发明所有人还是尽快提出申请,这样才能尽快获得法律的保护。而在取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须按规定交纳年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不能续展。
  
  
  


·恶意抢注客户商标犯法吗?
      恶意抢注客户商标犯法吗?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恶意抢注商标是会构成违法的。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


·版权侵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版权侵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版权侵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二、版权侵权的处理办法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电视剧版权纠纷处理流程 1、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2、仲裁。《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


·保护版权的费用每年是多少
      保护版权的费用每年是多少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二、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有什么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具体来说,时间限制是对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限制,而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您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您没有专利,但是我们您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心的。那么如果提前取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怎么做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的协议;(3) 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4)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
      所谓的商标近似指的是商标法的一种指两种不同的商标文字,在外形读音含义或者是构成元素上以及排列顺序上,具有相似的特点,无论是外观或者形状或者是颜色的方向辨认,都会使公众误认为是相同的标志的一种概念称之为商标近似。商标近似易使公众在对不同的商标造成混淆,也容易发生商标侵权纠纷。为避免不同商标相似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对相似商标的判断尤为重要。法律学上对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要根据看不同的商标看有没有因为相似而发生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同的...


·专利权被无效后需要做什么?
      专利权被无效后需要做什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专利权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应该认真阅读和理解对比文件,分析自己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之间的本质区别,然后来确定对方提出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会破坏本专利的专利性。同时,专利权人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充分等。总之,通过分析,专利权人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作出决策。如果专利权人发现他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侵权判定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侵权判定问题 一、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保护是一种绝对的保护 对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应用领域,因为实用新型专利权涉及产品发明,而不涉及方法发明,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保护是一种绝对的保护。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产品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的情形 ...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高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1、填写申请表: 进入“计算机著作权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用户,登录后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表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软件著作权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00元/件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话,提起行政复议之前必须要知道,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