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只能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构成。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类似,《刑法》法条在对本罪进行规定时,明确指出本罪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的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因此,立足于《刑法》的规定,本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定罪后,应当对单位进行处罚。依据我国刑法原理,单位犯罪,存在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的“双罚制”和只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单罚制”两种方式。本罪即是后者之适例,也就是说,在本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本罪的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其中,“司法机关”从广义上说包括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具备部分司法职能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行政执法机关”则包括在海关、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检验检疫、环保等方面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值得注意的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单位组织给予行政罚款者,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另外,一些行政机关还通常设有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这些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虽然可能没有法人资格但由于其符合刑法上的“单位”的条件,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且其性质也属于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因而此类机构原则上应当能够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如公安派出所、各级林业管理部门的派出管理机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等。这些单位如果实施了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而其上级主管机关并不知情,则应当由这些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完全独立地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私下将罚没的财产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不一定会认定构成分罚没财物罪。结合《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针对行政机关的这一行为,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一、肇事轻伤逃逸要拘留多少天? 对于肇事轻伤逃拘留多少天需要视情况而定,最多15天,但公安机关也不是一定会进行拘留,而且所处的拘留是行政拘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开设赌场罪公安不让取保的多吗
      不多。只要不是累犯、集团作案的主犯、暴力犯罪的,都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法律没有禁止此罪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对于当街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抢劫罪,此时虽然有抢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只是趁对方不注意而夺取财物的话,那此时一般会认定构成抢夺罪。而只有采取暴力方式压制了对方反抗的,才会被认定构成抢劫罪。而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诉意见书是用来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一类文书,它的目的在于让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更直观、更全面的展现在大众面前。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就属于这类型的公诉意见书。那么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包含哪些内容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就这些问题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


·持刀抢劫怎么判刑
      抢劫,是一种既会危害被害人的人身权,也会危害到被害人的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抢劫罪属于手段恶劣、性质严重的暴力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最低也会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严重的的可以被判处死刑。如果持刀抢劫,如何判刑呢?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况,抢劫罪本身就属于暴力性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携带了刀具,但没有使用,比如只是把刀放在身上,没有拿出来,或者虽然拿出来了,但只是吓唬被害人,没有对被害人进行严重伤害,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会判处3...


·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
      新刑法在很多方面有了更明确规范的规定,防腐倡廉一直是主题,刑法对此也有侧重。贪污受贿行贿的判定与其牵扯的金额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果有人受贿按照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呢? 一、受贿一百万的处罚 1、受贿100万元,一般属于受贿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自首、退赃的,可以从轻处罚。 2、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受贿...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幅度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本罪的定罪情节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


·入室盗窃200元以上算构成犯罪吗
      入室盗窃属于行为犯,不论涉案多少都以盗窃罪论处。视情况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
      一、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
      一般醉驾缓刑前会被拘役吗不会被拘役的。醉驾可以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


·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吗
      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