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一、导致合同由于不成立而终止的几种情况
  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实,构成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是自愿和真实的,合同则不成立。这些原因和事实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胁迫
  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不是自愿表达的意思。在英美法中,除普通法中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在平衡法中有“不正当影响”的原则。“不正当影响”主要适用于滥用特殊关系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从中谋取利益的场合。在大陆法中,除有胁迫的法律原则外,还有“绝对强制”的法律原则。前者是指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后者是指除施加心理压力外,还对其人身加以强制。在“不正当影响”和“绝对强制”下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2、欺诈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都认为,凡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时,蒙受欺诈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无效。英美法把欺诈称为“欺骗性的不正确说明”受欺骗的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并撤销合同。对某种事实保持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国外一般认为,只有当一方负有对某种事实提出说明的义务时,不作说明才构成欺诈;如果没有此项义务,则不能仅因沉默而构成欺诈。以买卖合同举例,在磋商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义务,因此没有必要提供说明,不能认为是欺诈。但对于买卖标的物的情况一定要如实说明,因其与对方决定是否订约有关,买方必须告知。若明知一旦告知买方,买方就不会订约,因而采取沉默的办法隐瞒,这就构成欺诈。
  3、错误
  错误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错误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各国法律都认为,任何意思表示的错误,都使合同无效,交易就会缺乏必要的保障。所以,对此问题应采取谨慎的态度。英美法认为,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有当该项错误导致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标的物的存在、性质、数量或有关交易的其他重大事项存在分歧时,才可主张合同无效。
   二、合同成立而想要终止的情况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9条第1款对合同的修改与协议终止的规则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即可更改或终止合同。
  但该条第2款又对书面合同的修改与协议终止的规则作了特殊规定:如果书面合同中规定了任何对合同的更改或据协议终止合同都必须以书面作出,那么,就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更改或协议终止合同。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被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那么,在此范围内,就不得坚持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修改或协议终止书面合同的规定。
  因此,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的时候,需要先确保其不存在胁迫、欺诈或者错误,然后和对方协议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做法取决于交易双方的约定和关系,可以书面终止或者以其它形式终止。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f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


·抵押典当合同应该怎么写? 典当行业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金融
      抵押典当合同应该怎么写? 典当行业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金融行业,目前,很多地方还有典当公司。人们手头紧张的时候,可以持抵押物到典当公司借款,这也算是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式。双方在办理抵押典当过程中,要签署一份书面合同。那么,抵押典当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抵押典当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承发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非法定事由或合同有关的约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承发包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管理在是合同签订之后进行存档管理的一个过程,合同管理是很重要的,合同管理还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对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都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那么对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以及合同档案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管理过程,合同管理有自己的依据、工具和技术,以及交付物。 1、...


·合同诈骗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确定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时,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刑法》中关于该罪的最高法定刑进行确定的,也就意味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不一样,那此时的追诉时效也是有所差异的。那其中合同诈骗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


·离婚协议可以适用合同法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离婚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的问题《民法典》有对应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划分,或其他一些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可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吗?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离婚协议可以适用《民法典》吗1、《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


·被辞退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
      被辞退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被辞退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公司方面解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zd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
      没有明确违约责任的合同怎么办?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设定违约责任而提高违约成本,迫使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从而维持交易结果的可预见性;二是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在对方违约时将自己一方所受到的损失转移给对方,以保证自己一方不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 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以金钱为履行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是,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在合同中约定具体金额的违约金,对...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之区别有哪些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之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1、主观目的不同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