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哪些属于近亲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刑事案件哪些属于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不能作为证人的事由。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以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为由否定其证言的证据能力于法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8条规定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从法条上来理解,该不利于被告人的证人证言的效力与一般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是一样的。证人证言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所以该证人证言对被告人有利还是有害,主要还是依靠法官的判断。这样类型的证人证言应该区分于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这样有利的证言就要涉及到下一项所提及的补强证据规则。我国刑诉法证人证言的补强证据规则:指的是有一些证据由于证明作用比较弱,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与其相互印证使用。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密切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证言、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做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都属于这样的证据。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带民事诉讼又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从犯自首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有法律以“从轻、减轻处罚”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方法规定的情节的,先在基准刑格次内根据法定情节的具体情况优先考虑从轻,其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4—1/3考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按该格次幅度的1/3—2/3考虑,本格次无从轻余地的降至下一格次,因降格次而越过刑格下限的即为减轻处罚,无刑可减的则免除处罚。 二、故意伤害...


·高利转贷罪 起诉标准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 起诉标准其实也就是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这是由法律事项规定好的,只要行为人的高利转贷行为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会构成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利转贷罪 起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一、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虽然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犯罪主体上面,这两个罪规定的都要求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那么您知道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可以处职务侵占罪的罚金吗
      在对很多财产类的犯罪处罚中,对犯罪分子的处罚都有罚金刑,有的是处罚金,有的则是直接没收财产。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是否也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呢?我们从此罪的量刑规定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的罚金,可以判处吗 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中是没有罚金处罚的,因此也就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但可以判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