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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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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素是什么?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罚,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情况和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和处理,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处理。
  
  
  


·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一种,相比于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要是能够被认定为犯罪中止的话,那么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不过司法实务中,我们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


·犯罪集团怎么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


·神经病持刀伤人未遂会判刑吗?
       一、神经病持刀伤人未遂会判刑吗? 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有他的监护人赔偿; 持刀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


·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根据 《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有写拘留多久吗?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有写拘留多久吗?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写拘留事先,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0天,检察院7天的批捕时间,批捕后一般案件有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这些都是法定的时限,所以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不会有时间。如果涉及犯罪的话,只有经过了审判,执行完刑罚后才可以出来。目前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辩护,争取从轻处罚。拘留通知一般是送至看守所后24小时内,逮捕一般是拘留期满后检察院决定逮捕,公安执行逮捕。拘留和逮捕在法律上是两个概念。被拘留后建议及时...


·刑诉法解释27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此,最高法制订了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刑诉法的内容做出说明,该解释内容非常丰富,那么刑诉法解释272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解释27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


·被刑拘无罪释放后留案底吗?
      被刑拘无罪释放后留案底吗?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每位公民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候行使的一个权利,是遇到问题时解决的一个手段,申请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刑事诉讼在刑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来规范刑事诉讼的使用,那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的处理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自诉案件法律依据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必须利用了职务或工...


·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
      一、盲聋哑人犯罪怎么办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看,要正确适用我国刑法典第19条关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本条的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抽血之后放人扣车醉驾处罚标准怎么样?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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