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取得被害人原谅有用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诈骗罪取得被害人原谅有用吗?有用,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二、诈骗罪的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诈骗罪的具体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后,如果达到了上述规定的在获得谅解后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司法机关判决不予处罚的。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国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的人虽然已经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是并没有坐牢,这是因为她被执行缓刑。当然,缓刑他是有条件限制的,并不是每一个犯罪的人都可以得到缓刑。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国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国么? 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
       一、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 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事案件追诉期的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国家执法部门当中,一些比较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受我国法律的监督的,法院不允许任何人有职务犯罪的现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从中受贿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一、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 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介绍贿赂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


·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在各机关单位身居要职或者有一些权利,当中有一些人会利用这些权利来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利益做事,这种情况属于职务违法和犯罪,那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1、触犯法律责任不同职务犯罪触犯的是刑法并且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职务违法是触犯法律、法令、行政法规等法律后但是未达到刑法规定犯罪追诉标准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2、主体不同职务犯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


·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什么罪?
      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什么罪?占用农民租金不给是属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生产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承担情况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


·持刀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抢劫犯罪的表现方式可以说多种多样,有的是入室抢劫,有的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持刀抢劫。这当然构成了抢劫罪,因此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持刀抢劫量刑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持刀抢劫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1、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民事诉讼则处于从属地位,因而在诉讼费用问题上,应主要考虑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而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诉讼费用制度。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应该缴纳诉讼费用。2、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本身就处于弱势的地位,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实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