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共同目的人,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的行为。所谓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自愿而积极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构成犯罪。同时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组织、领导、积极参加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分别定罪,依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参加时不明知,加入后明知了仍不退出,则应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追求目标是金钱和权力。4、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的刑法都是有刑期的,不同的犯罪情况其刑期的长短也就不同。我国法律对于刑期有明确的规定,相信您一定很想了解,所以根据您的需求,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介绍给您,请您往下阅读。 一、刑期 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有两义:1法定...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2023
      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么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1、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其实有很多人都错误的理解了缓刑的这一刑事裁决结果,有的时候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只要不用坐牢人身自由就不受限制。敢于违反我国刑法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终归是要为自己的某些行为付出一定代价的。比如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争取到了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可能个人想要出国旅游。那么,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一、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不可以。《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三)明确规定,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不批准出境。缓刑也是形势处罚的一种...


·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要第一时间报案,这样才能有助于公安机关抓捕罪犯。实际生活中,也有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出于某种担心,而没有报案,如果时间过久,就可能超过追诉时效,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就逃过了法律的制裁。那么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 一、中国刑法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司法解释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犯罪主体是国家机...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因此,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将会进行严厉的处罚,确保交通安全事故不会发生,那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我们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如果发生严重后果,如撞死人,对于严重后果主观态度是过失。 行为是危险驾驶罪(故意犯罪)和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犯,...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提出的时间是60天,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有可能争取到法院对自己判处缓刑的这一结果的话,不排除将来当事人是很有可能不需要再继续坐牢的,因为缓刑属于我国刑法制度当中比较轻的一种,简而言之又称为暂缓执行。所以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违反我国的刑法以后试图向法院争取缓刑,不过法院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缓刑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做出缓刑判决的。一、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适用条件: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


·怎么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怎么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


·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徒刑的刑期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


·寻衅滋事罪检察院批捕后会怎样,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检察院批捕后会怎样? 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