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出口贸易履行合同注意
   1、备货、报验
  备货工作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一)备货
  备货是进出口企业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有关企业或部门采购和准备货物的过程。目前在我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型企业;另一种是贸易型企业。
  生产型企业备货是向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下达联系单(在有些企业称其为加工通知单或信用、证分析单等),要求该部门按联系单的要求,对应交的货物进行清点、加工整理、包装、刷制运输标志以及办理申报检验和领证等项工作。联系单是进出口企业内部各个部门进行备货、出运、制单结汇的共同依据。对于贸易型企业,如果该企业没有固定的生产加工部门,那么就要向国内有关生产企业联系货源,订立国内采购合同。
  (二)报验
  凡属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般不得出口。
  申请报验的手续是,凡需要法定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检验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申请报验手续。
  申请报验后,如出口公司发现“申请单”内容填写有误,或因国外进口人修改信用证以致货物规格有变动时,应提出更改申请。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更改原因。
  货物经检验合格,即由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进出口公司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如超过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经复验合格货物才能出口。
   2、催证、审证和改证
  针对信用证付款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进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等几项内容,这些都是与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工作。
  (一)催证
  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如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则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如合同中对买方开证时间未作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开出,因为买方按时开证是卖方正常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经常遇到国外进口商拖延
  开证;或者在行市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故意不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针对大宗商品交易或应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驻外机构或有关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二)审证
  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信用证内容应该与买卖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如工作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惯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进口商有意利用开证的主动权加列对其有利的条款,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
  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出口商看似无所谓但实际是无法满足的信用证付款条件(在业务中也被称为“软条款”)等,使得出口商根本就无法按该信用证收取货款。为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顺利执行,防止给我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我们应该在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不同银行的来证,依据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与审查。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应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该信用证的真实性、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银行对于审核后已确定其真实的信用证,应打上类似“印鉴相符”的字样。出口公司收到银行
  转来的信用证后,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但为了安全起见,出口商也应尽量根据自身能力对信用证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或复核性审查,此项审核一般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诸多因素的审核:
  1.信用证基本内容审核的范围
  2.对信用证基本因素审核的要求
  (三)改证
  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运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作出恰当妥善处理。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
  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方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否则,不仅会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未经开证行、保兑行(若已保兑)和受益人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取消。因此,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该惯例还规定,信用证在修改时,“原证的条款(或先前接受过修改的信用证)在受益人向通知该修改的银行发出他接受修改之前,仍然对受益人有效”。“对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不允许部分接受,因此,部分接受修改内容当属无效”。
  此外,对来证不符合同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要作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只要来证内容不违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灵活掌握。
  总之,对国外来证的审核和修改,是保证顺利履行合同和安全迅速收汇的重要前提,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作好审证工作。
   3、办理货运、报关和投保
  出口企业在备货的同时,还必须及时办理运输、报关和投保等手续。
   4、信用证项下制单结汇
  出口货物装运之后,出口企业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一)信用证条件下制单结汇的三种做法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我国目前出口商在银行可以办理出口结汇的做法主要有三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不同的银行,其具体的结汇做法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信誉度,以及不同的交易金额等情况,所采用的结汇方式也有所不同。
  (二)处理单证不符情况的几种办法
  在信用证项下的制单结汇中,议付银行要求“单、证表面严格相符”。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单证不符情况时常发生。如果信用证的交单期允许,应及时修改单据,使之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
   二、非信用证结汇与国际保理业务
  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除了特殊情况,进口商愿意预付货款之外,一般都希望采用优惠灵活的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如托收中的承兑交单和记帐赊销等。这些方式对于进口商而言,不占压资金,能增强进口商在当地市场上的竞争力。然而,对于出口商来讲,却要承担资金占压,甚至经常出现的追不回货款的风险。为此,国际贸易中出现了集信用管理、资金融通和结汇为一体的国际保理业务。
  由上,我们可以看到,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方方面面都需要注意,他比我们正常签订非出口贸易履行合同要复杂很多,所要考虑的事情也更为繁琐,所以您在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时,更应咨询相关法律人士,详情了解相关知识,以免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二、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是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如果不通知你是否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话,那你可以继续工作,并且可以要求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合同条款欺诈如何赔偿《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中,专门设定了反欺诈条款。这是...


·常见的单方合同有哪些类型
      常见的单方合同有哪些类型?1、赠予合同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予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予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予的标的。2、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一、合同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多久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二、合同撤销权性质 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性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变更权说。因合同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使合同实...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容。那么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在广告制作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我将就广告制作合同范文为您详细的说明。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委托制作合同范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纠纷,而抗辩权则会赋予当事人一些权利,以顺利解决纠纷。抗辩权有不同的分类,分类不同,其具体的适用情况也不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分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抗辩权有哪些不同的类别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合同法中抗辩权有哪几种? 抗辩权概念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所谓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或补充的协议。 二.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合同标的的...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023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