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线城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一线城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离婚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一线城市的生活水平和物价都较高,但也不是所有生活在一线城市的人,工资收入都能跟上当地的生活水平,所以确定抚养费标准的时候,不是看父母生活在哪里,要看父母的工资收入。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


·一、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就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法院进行裁决,在很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那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此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最终也是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而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为原则,...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争论不休,甚至还有因此闹上法庭的。而在诉讼过程中,男方应该怎么争取抚养权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


·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多少?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结婚时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也是很多人都很期待的意见大事,但是近几年让很多人都很惧怕结婚特别是男性,因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进行支付一定的彩礼,这笔彩礼的金额有的地方金额十分的巨大,给结婚的人给与很大的压力,那《民法典》彩礼规定是多少?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民法典》彩礼规定是多少?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就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有时候,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那么,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吗?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


·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公民在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之后,除了会对个人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之外,其实也是会对自己的家庭产生较大的影响,此时如果是已婚人士,很有可能配偶会提出离婚。但此时考虑到对方在坐牢,于是就不清楚要如何离婚了。那一般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


·女儿2岁半我们要离婚抚养权归谁?
      女儿2岁半我们要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误判的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行为,国家赔偿又可分为多个赔偿类型。那么如果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如果不考虑是否能申请到,只需要按照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就好了。但是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较为严苛,审核更是严格。下面就简单介绍下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和相关内容。 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