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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应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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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
      在我们国家提倡言语自由,但是一定不可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言论太过于随意很有可能会出现诽谤或者毁谤他人的现象。很多时候您会把诽谤和毁谤这两个词弄混淆,那么诽谤与毁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他们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呢?本文我们将针对开新店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毁谤 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毁谤,指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将不好的事夸大化,故意捏造事实,以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 二、毁谤与诽谤有区别 毁谤: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如...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上述三种法定监...


·什么情形可以撤销婚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得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条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


·婚姻法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民法典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二、重婚罪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


·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有哪些?
      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有哪些1.代位责任该观点认为,国家赔偿是公务员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由国家代为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国家承担的责任并不是自己本身的责任,而是代公务员承担责任。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就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公务员自己承担责任,但因公务员财力有限,为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实际赔偿,改由国家代替公务员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2.自己责任该观点认为,无论公务员有无主观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由违法行为所引起,国家都要负...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对何谓“重大疾病”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合认定。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确定彩礼返还时,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或者是否已经在实际共同生活...


·离婚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协商或者判决好的,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需要按照当时约定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如果离婚后有一方迫切想要得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离婚变更抚养权可以吗?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有可能是全给了,有可能是给一半,这个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没有,那就是需要承担一半。这是合法的,也是作为父母该有的义务。在这里有一点是需要提起注意的,即使两人已经离婚了。但是抚养义务依然是两个人的,而不是只有一个人,并不是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是孩子的抚养人了,而另一方...


·如何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婚姻是平等的,我们都知道,婚姻的功能是繁衍后代,婚姻的实质却是财产的重新分配。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只能造成双方的精神崩溃,给孩子的心里健康产生影响,给社会带来不良的隐患,所以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撤销婚姻申请书的具体流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的,当事人必须要携带的材料有: 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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