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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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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凡层含义: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最重是无期徒刑,因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可能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比如造成多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那对受害者来讲,这种后果是终身无法弥补的。
  
  
  


·触犯了毁容罪会判处几年?
      一、触犯了毁容罪会判处几年?没有单独的什么毁容罪,必然是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形态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


·聚众斗殴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
      给罪犯通风报信属于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犯罪...


·减刑日期看守所算不算在内
      一、减刑日期看守所算不算在内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算服刑;可以在刑期中把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算在内。根据《刑法》的规定,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也就是说,被法院判刑五年半,从被公安局拘留关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二、减刑程序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被认定为是盗墓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被认定为是盗墓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被认定为是盗墓罪辩护词在书写时必须要明确表明自己并非是为了钱财盗墓,盗墓,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二、盗墓罪的判刑标准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


·诈骗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要服务于普通民众的,但这些司法部门的办案程序全部都是要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受害者希望公安机关可以尽快破案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要知道公检法机关不是为某一个人所存在的,办案程序不可能听从任何人的指挥。比如诈骗案件的受害者与其干着急,不如了解一下,诈骗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


·刑事诉讼法提出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司法建设的目的就是要让案件在侦办的时候,绝对的做到公平公正,切实的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某些时候,是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在案件审讯的时候进行回避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提出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提出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


·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
      一,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法院都会通知办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有关单位可以查到,自己个人是无法查到的。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都会被量刑,那么,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刑事立案后多久抓人
      刑事立案后多久抓人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立案后抓人的期限如下: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为: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而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需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可以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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