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微信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有效,微信签订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梁柱节点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规定 一、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预拌混凝土》(GB/T149...


·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体现的是越来越明显了,在很多的案件中,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这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的知识,比如说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 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是可以的。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 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一般疾病超过48个小时死亡的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引起的伤亡超过48小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2018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在劳动者存在着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是可以进行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情况之下的话是属于违法辞退,需要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二、关于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投诉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投诉?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投诉 ?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投诉?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


·仲裁劳动关系一般多久出结果?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一种十分常见的关系,任何人都有缔结劳动关系的权利。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很多和劳动有关的劳动纠纷,劳动者会因为各种原因将雇佣者告上法庭,希望法庭做出公平判决。而法院会做出劳动仲裁,那么,仲裁劳动关系一般多久出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劳动仲裁 1、定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到医院看病就医的,就需要向单位请假,这段时间也可以被称为医疗期。那么实践中,职工医疗期该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医疗期该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不同企业当中,针对不同的工种,可能涉及到的用工形式都是不同的。换言之,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用工形式。那么到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哪些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专业工程,但是提前是必须是相对应的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关于总承包资质覆盖哪些专业承包资质可以参考:建筑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资质对照表。比如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如果想要承揽地基基础的相关业务,不用再申请...


·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对于从事一些工作保密性强的一类工作的人员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更好的维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那么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其具有怎样的优势?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相关问题,希望可以解决您的疑问。 一、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