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10000交多少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一、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帮助您了解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知识。 一、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法》第133条的定义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交保证金,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一个约束,避免给招标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标保证金的数额需要根据项目的金额才能确定,但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额限制,那么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如何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交通肇事后...


·一,遭遇交通事故掉了牙齿可以做伤偿鉴定么
      一,遭遇交通事故掉了牙齿可以做伤偿鉴定么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统是否好用、发生事故的碰撞痕迹等。2、完成鉴定后,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后的3天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3天内给予答复是否批准复议,批准复议的,必须在30天内给出复议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


·2023年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二)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


·骑摩托车醉驾单方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骑摩托车醉驾单方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酒后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赔偿 一、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二、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