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裁判?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裁判?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二条 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不同情节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所需要认定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土地确权发证吗?
      土地确权发证吗? 一、土地确权五个证书 1.房屋产权证 这是最基础的一个证书了,这是一定要有的! 2.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 这本证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当于城市的用地。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你拥有了这本证书,可以有长期的使用权力。也就是说,虽然耕地不属于你,但使用权归你。 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 这个证书一般是发到村集体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 5.宅基地使用证 这是完成土地确权最基本的证书,再有了这本证...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在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遇到房地产转让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那么常见的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无效的情形: 1、因欺诈、胁迫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4、损害社会公...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目前全国各地征地拆迁都在进行,国家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针对一些地方或者建筑物进行征地,而且对每个地方的拆迁进行补偿和安置办法。但是对于人口和户籍都严格的规定的。那么,对于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广元的人民是否了解呢?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广府发〔2009〕10号)和《〈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补充规定(暂行)》(广府办发〔2010〕40号)实施以来,对维护被征地集...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
      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一、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偿标准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现我们为您整理了201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合同法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未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合法有效。在这里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


·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是我们在进行买房的时候,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我们在进行计算土地使用费房产税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人容易搞不清楚如何进行计算,其实,我们是有一定的计算的公式的,而且是有一定的征收范围的,这些都是我们在进行计算之前要有一定的了解的。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
      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一、怎么约定合同履行地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征地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出现的政府与社会的冲突比比皆是,在政府与社会两者之间寻求到一个利益平衡点一直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而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就是针对于这样一个热点问题而专门出台的政府文件,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三章人员安置 第四章住房安置 第五章附则 市政府第110次常...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是农民劳动和生活的综合载体,随着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对于农村的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控,在整个治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根本就不符合集体土地使用的违规占地状况,或者伴随着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都有可能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2023年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
      临漳征收土地每亩有啥标准?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地补偿项目都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