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撞车逃逸怎么处理未成年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致人重伤以上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责的事故中受伤交强险赔偿范是什么?
       一、有责的事故中受伤交强险赔偿范是什么? 有责的事故中受伤交强险赔偿范是:交强险在车方有责的情况下有10000的医疗限额,大概包括医疗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11万的死亡伤残限额,大概包括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补助、丧葬费、伤残补助、抚养费、精神损失等。2000元的财产损失。以上项目都是针对第三者的。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一)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给哪些人的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主要就是两方面,即造成的人身伤害与造成的财产损失。知道具体的赔偿范围之后,还要清楚这个赔偿是应该对谁做出的,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给哪些人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给哪些人的 (一)直接受害人 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
      在我国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现在大多数人都是来去办理注册机动车车牌照,却通常忽视了注销机动车牌照的一些相关流程。当机动车的车主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注销其机动车的牌照。那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办理呢?详细情况还是去当地交管所吧,那比较权威,可以仔细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注销机动车牌照去哪里有哪些条件 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牌照补换申请表,交上自己原来的车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费用,就可以了。按照规定,这种更换牌照的手续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就可...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
      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算欺诈吗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


·一、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一、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担保法》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


·车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车辆刮擦就是其中的一类,我们在接触这类事件时,有时可能一些原因离开现场,这类情况不算逃逸行为,只要时候到交警处理这类事件,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不算。接受交警处理。可以提出承担全责,但避免认定肇事逃逸。到交警队说明情况,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不是逃逸,去接受正常交通事故处理即可。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现阶段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而且车辆都存在需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都有一定的免赔额,而车主为了在发生事故后能得到足额赔付,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啻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都各不一样,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附加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