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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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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平房拆迁越来越多,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国家建设的需要。征地拆迁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安定生活。那么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征地拆迁流程。 一、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 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福建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个大省。省级规划建设是我国公共建设重要的一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需要,国家需要进行征地,此时,国家就会给予一定条件的补偿款作为补偿。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


·宁波征地拆迁律师怎么选?
      宁波征地拆迁律师怎么选? 一、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了解哪方面 (一)基本资料。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这些资料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构———律师协会询问。 (二)专业水平。 在初步选定律师后,您要与律师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的业务能力和人品。首先要尽量选择知名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们的名声也是其工作...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现代化的建设需要将更多的土地纳入规划之中,所以伴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征地工作也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征收土地是要补偿的,补偿费是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一、征地补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公开透明征地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也是起着很大的作用,要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就要有法律法规来规定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07年4月,国务院公...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为了协调区域总体和谐发展,我国不仅要发展一二线城市,也要发展除一二线以外的城市。所以为了发展郑州及周围城市一起发展就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路的建设,方便交通的便利。所以在城市规划中就需要征地了,但是在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明确对被征地的所有人给予补偿。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任何一种获得都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确定的,对于集体土地也是如此,如果要想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的只要依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即可,至于具体的过户程序如何,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


·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


·关于租售同权目前并没有在全国各地都正式实行,因为租售同权的这
      关于租售同权目前并没有在全国各地都正式实行,因为租售同权的这一概念是由广州市政府率先提出的。租售同权对于租房群体和房地产市场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有一些省市也相继效仿推出租售同权的政策。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成都市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一、成都市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一、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可以从程序上是否合法、内容上是否合法、公告上是否合法进行判断。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等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公告时间为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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