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轻伤能判缓刑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上述规定,缓刑的前提条件是针对相对较轻的犯罪,即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关于打架轻伤的案件一般定性有三种,分别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三个罪名在仅构成轻伤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在三年以下量刑的,那么打架造成轻伤的情况下是符合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的,但是最终能不能适用缓刑,还需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劣迹等情节综合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要是犯罪分子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此时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那要是犯罪分子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主动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一、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传播淫秽物品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黄赌毒一直以来都是我国严厉禁止和打击的,其中这三种行为都是有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就黄来看,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也对此罪的表现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传播淫秽物品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


·服刑人员如何办理减刑?
      一、 服刑人员如何办理减刑?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的程序: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能判缓刑吗《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破坏性采矿罪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矿业开采,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一直都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项组成部分。但是,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所有的矿山在开采的时候,必须严格经过国家的审批和登记后才可以,没有经过国家审批的,一律视为破坏性采矿和非法采矿。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破坏性采矿罪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破坏性采矿罪与非法采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3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非...


·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侦查阶段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属于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羁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


·开设赌场罪退侦次数是否有限制
      一、开设赌场罪退侦次数是否有限制?开设赌场罪退侦次数是有限制的,退侦的次数最多是2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


·刑诉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诉讼活动当中主体包括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等。从事一些刑事诉讼活动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对于一些规定最高检察院也做出了自己的司法解释,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刑诉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


·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三万元。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