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怎么确定,有哪些分割原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在现在生活中已经不是一个很新鲜的事情了,每天都有很多对夫妻去登记离婚,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分割财产的,在夫妻离婚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有一定的原则是需要当事人遵循的,其中就有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原则。那么对于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分割原则?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有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我们都了解了对于过错方分割离婚财产的比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是要是通过诉讼离婚就需要等律师进行裁决,总之,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是要照顾无过错方的,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出于道德层面的一种做法。如果有其他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的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
  
  
  
  
  


·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
      如果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此时却不同意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也是由法官一起做出处理的。那一般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是怎么判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


·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吗?
      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吗?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查
      离婚时您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分割财产首先要了解夫妻财产状况,分别理清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的查询过程是分割财产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怎么查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怎样查询夫妻离婚财产。 一、怎样调查离婚财产 为了解决怎样调查离婚财产,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离婚财产调查就是调查对方拥有什么财产,拥有多少财产。因此,离婚可以调查的财产...


·被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办 对于男方提起诉讼离婚,女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用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良好,不致于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


·法院如何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律依据?
      当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当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去法院判决离婚也成了最后的选择,可是法院怎么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呢?下面就详细为您详细罗列一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什么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凭什么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知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军人时,到底该怎么离婚了?我们下文做了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 一、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是——必须经军人同意后才能离。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就是说要和军人离婚,必须通过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


·一、离婚财产分割申请执行书范本如何书写?
      一、离婚财产分割申请执行书范本如何书写?申请人: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


·拆迁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夫妻对于其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都会进行财产分割。分割房产可按照出资人和登记人判断是否属于婚后财产再分配。有时需要分割拆迁费用或政府补偿的房产,分多种情况,相对麻烦一些。那么拆迁离婚财产分割针对不情况的相关分割规定有哪些?以下是如何具体实施的参考资料: 一、拆迁费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


·离婚后如何争得孩子抚养权?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即使双方反目成仇,也不会不管自己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又无法进行协商的就得经过法院来判决,而法院对于一方符合相关规定的才能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后如何争得孩子抚养权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如何争得孩子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