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虽然会给予赔付,但是也区分情况,主要是区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如果是饮酒驾驶,交强险在限额内一样会给予第三方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事后再向驾驶人进行追偿。交强险赔付的都是对方的损失,自己车辆以及人员等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第三者责任险赔酒驾行为吗?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在第一条中就已经写明白,酒驾行为不予赔付。具体免赔范围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交通事故都避免不了发生人员伤亡,在对伤者进行救治后,交警部门就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勘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那么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都有哪些标准?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描述。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按照我国《刑...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来讲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处理呢?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办法。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自身的权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下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还有案例的思路供你做相关的参考。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路6888号处由东向西横穿马路,本案被告于某(机会车一方)由南向北行驶,当时雨天,发生道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住院33天,共计花费医药费等7518.15元。200...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顾名思义是指发生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但要求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的,才能算的上是肇事。此时,如果确定肇事者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直以来都有人咨询我们“徐州市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吧。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一、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有哪些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


·买二手房要过程中要交多少中介费
      买二手房要过程中要交多少中介费 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 1、评估收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


·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一、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1、如果订单显示已经退票,那就是已经退票了,没有收到任何其他的比如邮件或者银行卡没到账之类的,请耐心等待一到两个工作日。 2、如果不能确信自己到底有没有退票成功,那就打12306客服电话,到时候需要报上网络订票注册人的身份证号以及提示密码等相关信息,查询自己的退票情况。退票成功与否的处理情况就可以详细咨询客服人员。 二、火车票退票注意事项 1、火车票售票口退票需准备的证件 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现在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服务项的政府,旨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在最大额程度上将信息公开化,让公民们享有知情权,让公民们参与到政府的各项决策任务中去,所以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加大力度实施,那么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书提交到哪个部门? 要看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什么类别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合法的,只要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即可。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 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理赔款多少时间能到位是不确定的,原因如下: 1、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来重新审理,而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有三个月的审限。 2、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则还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能自觉履行的,则赔偿款应该在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限之前支付;如果不履行的,则还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执行的时间,则还要看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 《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