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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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一、临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由于建筑工程在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事故、工程错误和质量问题,在出现问题时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该程序称为工程索赔。索赔要求必须在期限之内提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但并非所有索赔都可完成,必须在审核该索赔是否符合规定后才可使其成立。工程索赔有很多种分类,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除...
·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作为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凭证,认识了解它十分重要,那么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
《劳动法》关于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的规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
工资贷款申请的相关内容
当我们遇到急事需要钱时,可能会选择取贷款。但贷款与贷款之间也是有所差异的,有些人会使用个人工资申请贷款,可工资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及它的流程是什么呢?本次我们将为您解答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贷款申请
一、工资贷款的含义及特色
个人工资贷款是指银行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的一种个人信用贷款,类似于...
·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
在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保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自利益不受损害。但在近几年中,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案件屡屡增多,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呢?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可以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当然应注意约定将诶出不能与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但在一些情形下,可能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1、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
·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在劳动工作的过程中,总有人会因工作而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工伤的确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工伤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存在,没有看懂关系也很难确认工伤,因此,您在参加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防止工伤发生以后,难以确认。但是具体该如何确认工伤发生时的劳动关系,可以一起去讨论下。
一、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