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太累流产了属于几级工伤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流产作为工伤不能进行伤残评级。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多久内出具证明?
      企业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多久内出具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


·非全日制用工保洁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保洁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保洁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种方式 1、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2、其他: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日/周/1...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3年违约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工人在工伤中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单位...


·2023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要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上述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 我们工作都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特殊工种是默认的约定,一旦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能正常遵守,我们需要进行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呢?让我们为你一一述说。 仲裁过程 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工伤,当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提出自己的申请主张,然后向工伤认定部门来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材料等。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但不属于工伤范畴。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处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现如今遇到这类纠纷,当事人都会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争议。而劳动诉讼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那到底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遵循司法审判中的一般诉讼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应当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用人单位辞退违法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